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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誰來教?如何教?」
時  間:2003年5月7日(二)10:00 ~ 12:00
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3樓第三會議室(濟南路一段1號)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蕭美琴國會辦公室

出席人員:
     教育部國教司     社教司
     勞委會        學者代表
     公私立幼稚園代表   幼教協會代表
     美語學校代表     家長代表

公 聽 會

行政院長游錫 日前宣布將英語列為準官方用語,同時在小學全面推行英語教育。父母不願孩子輸在起跑點,早在幼稚教育階段就開始英語教學,在這股市場需求下,坊間美語學校紛紛以外籍教師為號召進行雙語教學或完全英語教學。這些美語學校是以「短期補習班」立案,是否適用幼稚教育階段?幼稚教育課程為領域教學(健康、遊戲、語文…),是否有必要將英語教育向下延伸至幼稚園?此外,所需的英語師資,其資格條件為何?聘用外籍教師的必要性?教育主管官署管理的法源依據何在?!甚至可能引起的高學費及教師薪資結構的改變,都是此次討論的重點。

議題:

1.探討幼稚教育階段目前英語教學問題?應否進行英語教學?
2.幼教英語師資來源及資格為何?原有幼教老師?抑或與補習班簽訂共同承攬契約?
3.以「短期補習班」立案之機構(例如坊間常見幼兒美語學校)能否擴及經營全日制的幼稚教育?
4.若開放外籍老師,所訂立的管理與評鑑規範為何?
5.實施英語教學之後,幼稚園會否調高學費額度?是否應訂立收費標準?
6.幼教英語教學是否影響幼教教師薪資的改變?

幼兒英語教育問題之探究--公聽會摘要

立法委員曹啟鴻
民之所欲政府就應該成全嗎?我們必須從很多方面來思考開放外籍教師的問題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首先面對更多外籍人士進入就業市場的問題;其次,國內一、二級產業的出走,與第三級產業的提升問題;又有數據顯示我國學生參加托福測驗的能力目前是倒數第四位等等困境。行政院游院長在「2008年國家發展」的挑戰也將英文提昇做為e世代重點之一;國內教育向來重視英語教學,早期九年一貫教育即有英語教學,後來小學五、六年級也實施英語教學,有呼聲要提早到小學一年級,現在幼稚園與托兒所的整合還沒有告一段落之時,各界呼籲希望開放幼稚園聘用外籍老師使任教合法化。

還沒有正式開放前,托兒所與短期補習班合作,英語教學已進入托兒所、幼稚園,但師資環境良莠不齊,政府教育部門嚴格管制不允許合法存在,到底是任令毫無章法的管理方式持續下去?還是要合法的認證接納外籍教師?成為大家關切的問題。

來自北部、南部的家長壓力,民之所欲政府就應該成全嗎?我們必須從很多方面來思考開放外籍教師的問題。從心理學,兒童人格成長與階段性發展來看,是不是有需要讓孩子提早學習英語?提倡母語教育的國內學者擔心那麼早讓孩子接觸英語,是不是使語言學習受到英語排擠而影響到母語的發展?等等考慮。因此與蕭立委共同舉辦這個公聽會,希望從各位得到啟發。


立法委員蕭美琴
基於台灣的生存需要、快速的國際化與自由化的精神和原則,希望外語教學、或體制內的教育制度都能朝更開放的方式思考

主辦公聽會是為所面對的問題提供一個充分討論的機會。幼兒英語學習的需求越來越大,政府管理嚴格導致許多外籍教師以非法形式在台灣工作;師資品質良莠不齊,有很好的老師、也有不一定適合幼兒教學的外籍人士存在,從一些陳情的案件顯示這個情形。

曹立委長期關心教育問題,合辦這個公聽會是基於台灣的生存需要快速的國際化與自由化的精神和原則,希望我國在外語教學、或體制內的教育制度都能朝更開放的方式思考,開放的過程要注意如何吸引最好的外籍師資來台灣,如何在現有機制內提供培訓、或認證的機制給願意來台灣任教的英語老師,使台灣擁有最好的師資品質。
過去封閉性的政策造成很多後遺症。來台灣教小朋友英語的外籍人士,有的是來台灣學習中文的,有的是來學習台灣文化,同時也需要賺取生活費、強化本身的教育經驗、教學資格,也許願意接受更好的訓練與培養做好英語教學,但是我國現有的體制不允許。原先讓外籍人士學習中文的Stanford Center 已經關閉,想學習中文的外國人都往中國大陸去,我們封閉性的思考希望保護自己反而失去好人才。

長期以來,國外很多從事亞洲政策的人才,不管是研究政治或其他領域的領導人才,所謂中國通,中文都是在台灣學習的,對台灣有感情。

我們希望能吸引更多人士來台灣學習中文、來認識台灣、了解台灣、同時對台灣有貢獻,其中可能包括語言教學。

台灣的確需要更多英語教學的人才,尤其是游院長提出英文成為準官方語言的政策需求之後,我們需要更多英語教學的師資;但並非無條件開放,這些師資需要受到最好的訓練,需要通過一定的認證與資格鑑定。

雖然有反對意見,我個人認為幼兒學習語言愈早愈好。但是如何教才不致對幼兒造成壓力,這是教法的問題,如果以填鴨式的方式要幼兒背單字、背文法,這個教法對幼兒來講是個壓力,對幼兒心理成長環境不是很好;當然也要看師資是否受過最好的訓練。能否提供最好的教學環境,得先探討師資來源與資格。

這個公聽會有正反兩面意見的陳述,希望能找到平衡點,能讓台灣更開放、更自由化,能提供最好的教育環境、最好的教育訓練機會、最好的師資。


空中英語教室彭蒙惠
要找重視教育的人才,有心愛護外國小朋友而且願意幫助幼兒學習英語的老師

有的人為了教育把孩子送到國外念書,太早離開父母對幼兒的成長不好。當然學習外國語言最好是由該國人來教,在美國學習德文或是法文都希望直接由德國人或法國人來教導,不希望給美國人教。學習語言教師的資格很要緊,發音要標準,教學方法也很重要。

空中英語教室因為不是教育單位不能聘請老師,以編輯的名義聘用外籍教師,這個辦法不是很好。有的學校採取與外語補習班合作的方式,辦法也不是很好;上課要花很多錢,只有有錢人才能學英語,這個將來問題很大。

要普遍會說英語,需要很多師資。有許多人到外國留學回來,訓練的很好,但是人才還是不夠。我認為剛開始的前三年要多一點外國老師,將來不一定需要,外國師資要向機構招募,不要找要來台灣賺很多錢的人,要找重視教育的人才,有心愛護外國小朋友而且願意幫助幼兒學習英語的老師。

從小學習英語,讓小朋友的腦細胞活潑起來。


教育部國教師曹科長
朝向觀念開放 相關配套機制嚴謹的態度

外語教學及外籍師資的問題值得重視,教育部對此採取開放的態度,認為在條件成熟度或配套機制上需要審慎的評估。前年,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各教授曾進行「幼稚園外語教學可行性研究」,民國八十八年時幾位立法委員提出就業服務法相關配套;而私立國中、國小有外語教學的已開放聘用外籍師資。

總之,關於幼稚園外語教學的評估及一些相關條件,教育部曾做過專案委託研究案,朝向開放相關配套機制嚴謹的態度。重點是一、哪個年紀是學習的關鍵期,外語及幼兒發展學者見人見智,看法不同;外語教學在外籍人士參與能力和文化的刺激和薰陶上,呼應幼兒發展的指標是什麼?二、我們的環境有沒有幼教的師資和課程,包括外籍人士有條件開放時要評估的師資條件、幼教師資條件、能不能有外語的核心課程的設計。三、學習才藝在家長「不輸人的迷思」、業務實施所面對的環境條件和專業條件考量;補習班的教育固有其功能,但與我們學前正規教育還是有差異,在師資與環境條件還有待積極的運作的前提下,我們的態度是觀念開放,配套要求嚴謹,因為孩子是不容實驗的,若不是四平八穩的做下去我們很擔心後續的風險。

此外,外籍人士的條件與資格也要考量本國就業市場的勞動條件。英語教育可能成為幼兒全教育的延伸期,老師本身的經驗和教學、幼兒發展的概念恐怕也是要同時強調的。這就是為什麼教育部發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雇外籍教師許可與管理辦法」中沒有納入幼稚園;立法委員們也考慮到國內的條件與市場需求;當然我們面臨將來與世界同步接軌,包括六年國家發展中希望創造雙語的條件,這些都是我們要努力的,但教育部的立場仍然認為需要先有嚴謹的配套措施的規劃。

配套措施方面,業務涉及幼兒的單位經專案評估後,師資條件上得做進一步的充實、培養;有的幼教的課程規劃是針對市場需求;師資也有英語研究所畢業的,目前的幼稚園環境條件,師資良莠不齊,教育部的普查也發現老師不合格率須要提振;城鄉差距、教師設施與教材也要進一步提振。

教育應該保障兩個部分,一個是教育機會的公平與正義,及教育未來卓越的發展;若能兼顧這兩個部分,外語教學的環境與市場的機制我們都完全尊重,但要把配套措施做好。


教育部社教司謝科長
我國法令並不特別規定外籍教師的資格

社教司負責補習班的部分。我們了解目前幼兒英語教學的師資,以補習班承攬後到幼稚園或托兒所提供教學,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沒有把幼稚園師資規範在內。今年〈2002〉3月1日勞委會與教育部召開一次協商會議,朝向補習班與托兒所或幼稚園訂定承攬契約,然後在聘雇許可內註明,外籍老師就可以從事教學。這個部分仍然不允許外籍老師經補習班聘雇就全日到幼稚園教學,因為幼稚園有其教育功能,只是允許外籍老師部分時間到幼稚園從事英語教學。

政府發佈的「外籍教師聘任及管理辦法」規定補習班聘用外籍教師有兩個條件,即大學畢業、或外國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語言師資訓練合格證書者。與國內情形是一致的,補習班的老師並沒有規定特別教育條件,補習班老師並不依照學校老師需要認證。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國內外人才的待遇是相等的,沒有歧視與差別對待,外籍教師進來後只要符合上面兩個條件就可以。

有些外籍人士會說英語,不見得曉得幼兒心理、教學環境等就從事幼兒英語教學,這個部分不該讓市場做機制的措施。總之,我國法令並不限定外籍教師的資格。



教育部中教司
教育部會培訓師資,不管質與量的部分都能配合幼教英語師資教學上的職能

我國的中等、國小師資都要有合格證書。幼教被視為專長科目,任教者得修習教育課程、透過教育實習、檢定、才能取得合格證書。從這個過程來看幼稚園教育英語師資的培育過程不應有所不同,就是需要師資培育機構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修習之後,經過初檢合格、教育實習一年、複檢。這是我國目前的制度,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跟幼稚園教師培育過程都是使用這個制度。

國小英語師資的培訓最近才有,由中教司負責修習教育學分的部分,民國91年已檢定78所學校300多個名額,修習國小英語師資的學分班檢定,因應國小開設英語課程,需要這方面的師資,部裡面就需要配合而開設班次,以符合目前的需要。如果往後幼稚園教育也需要英語師資的規劃,教育部也會培訓師資,不管質與量的部分都能配合幼教英語師資教學上的職能。我國法令規範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才能擔任老師。

國立台北市師範學院兒童英語教育研究所所長 張湘君教授
要開放英語教學先提昇我國師資的能力,大學生的英語能力最需要把關
為了提高國家的競爭力我國成年人的英語要加把勁

幼稚園到底要不要教英語的問題要先解決,才能談師資配合的問題。我們曾經針對一千家幼稚園教育進行過調查。

幼兒需要是全方位的基礎教育,課程要不要擺上英文這一科需要思考,其投資報酬率應該不是很高;過去國中一年級安排英文教育,現在國小已經開始教英文,應該先評估其成效如何,再思考要不要往下降提早讓幼兒學習英文,不是貿然行事。我要提醒幾點:

一、 幼兒為什麼要成為社會期待的承擔者?讓幼兒承擔父母和社會的期望。
二、 幼兒學外語,國語文怎麼辦?恐怕對學習國語文課程出現排擠效果,其過程和成果應該做評估。
三、 師資方面,雖然有少數優良的外籍教師,但是也有頭痛的管理問題;因為沒有法源依據,外籍教師要價不合理、為尋求較高薪資而跳槽、對幼稚園沒有歸屬感、對幼兒教育產生不好的影響。

假如要開放英語教學,可先提昇我國師資的能力,例如,讓幼教系學生加修英語,輔系20個學分後,對英語表達與教學能力做適度的把關;或者讓英文系學生加修幼教學程,可能會好一點。

幼教專業不容踐踏,師範學校設幼教學程一定有其背景與社會需要,幼教不悍衛誰來保護我們的孩子?幼教界學者就是幼兒權益的最後悍衛者,我們要多聽幼教界的聲音。

教幼兒和小學是不太一樣的,英語學得好不是把時間拉長就夠了,大學生的英語能力最需要把關,應該在畢業前設立等級,以提高就業市場的競爭力。不是一直問孩子會不會說英語,沒有人問你的國家哪一年開始教英文的。是不是幼兒開始學就表示英語能力好?他們要看的是跟我互動的大人的英語能力,所以為了提高國家競爭力我國成年人的英語要加把勁,不要把焦點放在孩子的身上,把孩子當做一群你要他學什麼就學什麼的人。

有的學校因為實施英語教育的關係,聘用的外籍教師用不准說中文來壓制幼兒的小小心靈,致孩子因而痛恨上學,英語不是教育的全部。不要為了成人的需要繼續讓我國栽培的幼教師資在外籍教師面前反而下降為助教,外籍人士不管來歷如何都變成老師。


師範學院羅老師
幼兒雙語教學是全語言上課,還是環境教育的一部分呢?有必要提早到幼稚園學英語嗎?好處是什麼?有待專家學者研究、討論。

我們需要思考兒童需要什麼?英語對孩子的意義是什麼?英語是幼稚園教學的全部嗎?托兒所須要的教育內容是什麼?以及三歲到八歲幼教期,幼教合一課程同整的問題。

學習語言須要興趣、以及對外國文化的憧憬;同樣的不懂文化、教育只會說英語的人不一定能教英文。現在補習班採承攬契約方式聘用外籍老師,外籍老師不知道我國幼兒教育的單元、進度,也沒有犧牲、奉獻的精神,更沒有延伸活動。學習若脫離幼稚園課程就沒有意義,外籍老師須要了解幼稚園課程;若外籍老師每隔三個月就要出國一次,就沒有辦法做好全套教育。

幼兒雙語教學是全語言上課,還是環境教育的一部分呢?幼兒要學習會聽、讀、寫、看英語嗎?教英語的內容,要教很難,還是教語言、語法、語意,語音方面何者是幼兒須要學習的呢?過去我國國小學生英語的成效如何?國中生學英語的成效如何?有必要提早到幼稚園學英語嗎?好處是什麼?有待專家學者研究、討論。


勞委會郭吉仁副主委
用補習班聘用再轉到幼稚園教學的方式拿不出抬面,教育部應該趕快做決定

勞委會是《就業服務法》的主管機關,外籍教師的引進由教育部做決策,勞委會配合修法。

站在人力資源主管立場,因應全球化,台灣應該更國際化的路線很明顯;在國家競爭力上面英語能力落後的事實,看幼稚園學英語及開放外籍教師的問題,理論上正反意見都存在,但是教育部須要做決定。

我支持開放,知道面對過程、資格、方式、程序的問題。我個人觀賞日、英文卡通影片,不喜歡中文發音,希望從卡通影片中學習語言。英文不應該是本國、外國、準官方語言,是世界語言。

做為地球村的一員,應該了解有競爭壓力是好事,我認為還是要適度引進外籍教師,資格由專家訂定,開放後好的老師會進來台灣,用補習班聘用再轉到幼稚園教學的方式拿不出抬面,教育部應該趕快做決定,請教育部長做決定。


師範學院朱主任
學習英語需要大環境、必須終身學習

個人是九年一貫英語教育的設計者,年初參加台中區幼稚園研討會,了解到社會上推動國小英語教學,幼稚園教英語更為熱烈,但是英語師資大有問題,現在幼稚園招生若沒有外籍老師就沒有吸引力,英語成為教學本質的考慮也是賣點的考慮。

外語師資要回歸專業,不要因為國籍才能教小孩英語,專業就是要會教英文、喜歡教英文。如果來台灣的目的是學習我們的文化就不適合教小孩英語,英語是終身學習,誰能不停的使用這個工具,誰就能把它學好。早學早好是一種迷思,從各國的研究中並無法証明其必然性,但是終身學習沒有人說他是錯誤的。

關於老師的資格,考慮聘用外籍老師的問題。師資多元化不是不好,多元師資有成功的雙語經驗。老師的資格就是要了解小孩的語言,對語言教學有能力,可以講中文,可以用英文回答;加拿大是如此,台灣的外籍老師有無法溝通的現象,教英語是專業的問題,到底何種師資最能夠推動我國的英語教學?

語言的學習不只是教室裡面的學習,現在聘用的外籍老師也不能全天教學,只能學科教學Classroom, 語言學習需要大環境,在課堂內學幾個小時效果有限,沒有塑造環境、沒有培訓好的老師、課程內容沒有規劃好,我們就要小朋友不要在起跑點落後?
2001年在英語教學年會裡,學者講到:語言的學習有兩個層面,即基本人際溝通的技能,和學科運用方面。基本的人際溝通的技能,和屬於學科方面的國家競爭能力,是兩種能力都需要學者的。

幼兒要不要學英語?幼教的目的在於探索、建立小朋友對周遭、人、事務、環境的概念,此觀念做為學習中文、英語的基礎,中、英文屬於不同的語言系統,學會中文再對應英文的使用,若中文基礎不好英文學習效果就不好。雙語教師的基本觀念是能雙語互轉,現在幼教課程不平衡,要探討全面的教育本質,不要只做語文層面部分;我認為要開放外語教學,課程、師資得先準備好。

蕭立委:政府管制嚴格還是存在外籍教師遊走法律邊緣的問題,如何面對呢?如果適度開放可以對師資的管理上建立機制。


私立幼稚園代表 建國跨文化雙語幼稚園王園長
如何輔導與建立英語師資的趨勢已經不可擋

幼教工作因為家長的期許與社會環境的要求,現在幼稚園裡沒有安排英語課程就無法經營,因此,如何輔導與建立英語師資的趨勢已經不可擋。

教學方式,採取全美語或雙語教學的方向要明確,雙語教學花費時間較多;母語學習很重要,但英語學習慢下來又怕跟不上。學習英語需要情境,英語當然可以教,要如何教?課程如何安排?都需要思考。

師資方面,外籍教師的師資有好的也有差的,需要輔導管制,要管理得好當然需要時間;外籍師資要接觸的是三至六歲的幼兒,當然需要完善的輔導措施。

英語師資的尊重與運用,本國的師資出國深造學習英語回國投入幼稚園教育有使命,卻無法在幼稚園、托兒所教學環境中有合理的定位。經評鑑合格的國小英語老師,實習期間要教體育、國語等一般科目造成人才的浪費。


空中英語教室洪善群
立法解決市場的需求,將非法的納入管理,解決不合格問題

學習英語愈早開始愈好,幼稚園學習英語有個先決條件,就是反對課程教學,即是有教材的半天或全天英語教學。

語言學習在幼稚階段應採用遊戲、音樂、實物來培養語言學習的興趣。孩子多元語言學習幫助開發腦力、提高智商已有學理報告。我們的經驗是在台灣的外國老師將孩子送到一般公立學校,小學後再到美國學校讀書,學習一點也不落後;而中國人職員的孩子學會三種語言,與阿嬤說台灣話、與父親說普通話、與母親說英語,一點都不會亂。孩子像海棉可以吸收很多,不要用壓力會反效果,要讓孩子們快樂的學習。

國小英語教師檢定五萬人來考試只錄取三千人,僅7%錄取率;存留的人很少,沒有誘因,又有一年不合理的教育實習規定,導致對有志於國小英語教育的人沒有足夠的誘因。幼兒教學亦然,現在台灣市場的現象是所有幼稚園都非法的聘用外籍老師。以英語專業的考量我們比較贊成聘請外籍教師,發音比較正確,但是英語教師一定要有幼稚園教育的背景,會說英語的不一定能當好老師。

政府應該更快的立法解決市場的需求,將非法的納入管理,解決不合格問題,立法輔導較為正面。在美國有許多非營利性的語言幼教機構、ACE、教會機構都可以協助找到不是以賺錢為主的老師,將他們轉化成合格的幼教老師。我們要積極的面對他,掩目不看、拖延、惡性競爭,這些現象在有效管理下都有可能消除,總之,納入管理是較積極的辦法。


中國幼教學會秘書長 蘇愛秋
語言不是生命的全部,跑太快還不如跑對方向

要如何落實英語教學,必須先站在小朋友的立場。
許多幼稚園園長是我的學生,他們都說若不教英語就無法生存,有的幼稚園安排外籍老師活動式的與孩子說英語,孩子學得沒有壓力,有的幼兒在全美語的幼稚園上課,因為環境壓力太大而轉校;語言不是生命的全部,跑太快不一定好,還不如跑對方向。

培養建全的師資是學習的基本面,老師對學生沒有「愛」對兒童發展不好,要孩子有志氣得從人格培養做起,我認為學習語言不一定要早,愈成熟學習效果愈好,有些政治人物學語言也學得好、講得好就是一個例子,語言是模仿不是創作力的表現。
有兒童心理學、兒童發展背景的老師,家長比較放心。重視孩子的情緒、人格、教育,得先重視健康、專業師資的培育,使夠資格在幼稚園當老師再談健康發展的基礎。


台北縣幼教協會
有使用需要才有學習的動力與興趣

從兒童福利的觀點來談英語教學,孩子的權利是重點,我們應該把孩子要學什麼的權利還給孩子。很多孩子很可憐,在幼稚園、私立幼稚園接受的東西很無奈。要不要開放外籍老師?為什麼是放在幼稚園身上?我們私立幼稚園的壓力是家長希望能有英語教學,有使用需要才有學習的動力與興趣,因此我們安排親子班,讓母親與孩子一起學習。

在沒有完整的課程規劃、師資培訓之前,開放幼稚園英語教學會出狀況。我們正在教小孩子偷跑嗎?為了以後的課程,先讓他學英語,不太好罷!要不要開放我的態度比較保留,師資方面,本國養成的幼教老師很優秀的只需要給予英語教學能力,而外籍教師的品德需要管理。


立法委員曹啟鴻
希望每一個童年都能健康的成長、發展

天下父母心對孩子有高的期待,教育的本質,是要孩子快樂的成長,學習太早有挫折恐怕一生毀在起跑點。我國為了追求英語能力的提升,學習年齡從國一向下降到國小一年級,現在更有提早到幼稚園學英語的呼聲,而且有外籍教師的聘用與輔導、管理的問題。

我們必須營造快樂學習的環境不是堰苗助長,大家都愛子女好,希望每一個四、五歲的童年都能健康的成長、發展,而不是充滿挫折。


附件:
立院三讀通過師資培育法修正案 教育實習改為半年

師資培育制度出現重大變革。立法院6月20日三讀通過「師資培育法」修正案,將現行一年的師資培育實習改為半年,並將實習列為師資職前教育的一環,在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必須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證書。

去〈2001〉年增訂的師資培育法第18條之1規定,保障了2001年9月30日前修畢師資職前課程的人,造成88學年度以前修習大學二年制在學專班師資職前教育、在今年才畢業的代理、代課老師,並不適用,即雖然擁有二年以上的代課年資,但無法折抵教育實習一年;反觀去年有很多是八月一日以後才開始代課的人,卻受到新法保障,可以年資折抵教育實習,立委認為,這項修法出現漏洞,有失公平,因此院會今天也三讀通過修正第18條之1條文,為這些代課老師解套,預估約有上千人受惠。

另外,師資培育法修正案也為改善現行師資培育制度,重新劃分師資培育階段,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未來師資培育將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二部分。

其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主,另加半年實習課程,成績優異者,得提前畢業,但半年的實習課程不得少,實習課程期限由一年縮短為半年。

待修畢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接下來還必須參加教師資格檢定,通過檢定後,才能由主管機關頒發教師證書。

同時修正案也推動中小學師資合流培育,規定師資職前培育教育課程,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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