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 容: 日前爆發中國進口的大閘蟹驚傳含有禁用的致癌物質,使得台灣又陷入人心惶惶的恐懼中。目前中國進口台灣的各類商品洋洋灑灑,不管是食用的、使用的,皆有出現危害我國民眾健康及權益之情況產生。如:髮菜、魚翅、電視、床墊、大閘蟹 … 等等琳瑯滿目的商品。都讓民眾戰戰兢兢,擔憂一不小心便購買到中國的產品。如今又有民眾檢舉,有大量未經政府開放進口的中國狗食,以更改包裝魚目混珠的方式入侵台灣,令人觸目驚心。
就現況而言,台灣大部分的超商或是寵物店皆有販售各種進口的寵物飼料,不論是日本、美國 … 等眾多國家進口的,都能在連鎖超市看到。其中,令人質疑的是從中國進口的寵物飼料。由中國進口的寵物飼料,完全不依循商品標示法第九條中之規定標示:「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一 商品名稱。二 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三 商品內容: ( 一 ) 主要成分或材料。 ( 二 ) 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四 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五 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更有利用日存包裝、英文包裝魚目混珠,企圖以此方式來混淆消費者。經由前往中國網站上察看後,的確有許許多多的寵物點心是利用日文字或是英文字來包裝商品。這往往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為自己所買到的是日本或是美國原裝進口的寵物飼料。甚至有不少的狗狗在吃了中國來路不明的飼料後,產生拉肚子的情況,嚴重的甚至有腎衰竭現象產生。
中國目前仍為世界衛生組織列為禽流感疫區,曾經於一週內便爆發三起禽流感病例。在此情況下,為何能夠讓中國的寵物飼料進口入台,實讓人匪夷所思。此外,亦有絕大部分的寵物飼料利用走私的方式進入台灣,讓人不禁質疑,海關於查緝作業上是否有不甚周延之虞。
再者,消費者於購買到有問題的寵物飼料並與業者產生消費糾紛時,均會向消費者保護中心申訴。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之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但消費者在中國寵物飼料的包裝上,卻往往無法看到並確實享有消保法所賦予保障之權利。並屢屢遭到消保會與其他相關單位相互推託、互踢皮球,聲稱寵物飼料並非人所食用,無法進行相關的申訴程序。使得消費者求助無門,也讓這些有瑕疵的寵物飼料繼續於市面上販售。
為此,蕭美琴委員與許淑華主任,希望呼籲消費者於購買寵物飼料時,必須認清楚商品上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所規定之標示。更促請政府及 農委會、衛生署及商檢局 … 等 相關主管單位能儘速將寵物飼料立法納入規範,加強海關人員之查緝,並健全消費者救濟管道。以保障我國人民權益及寵物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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